买的房子将被法院拍卖 怎么办?

来源:合肥法律顾问网 2019-7-8 15:57:20      点击:
合肥法律顾问网


2016年5月,我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我,我也装修入住了,但因为开发商的原因一直没有办下来房产证。今年5月份,因开发商被别人告了败诉了,债权人就向法院申请拍卖我买的这套房子,企图用拍卖的房屋价款来清偿债务。

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吗?如果我要提执行异议之诉,需要什么条件?以谁为被告呢?

喻钧禾律师解答:

1.你和开发商在合法自愿情况下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是有效的,虽然没有办理房产证,但不能因此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法性。何况,你已经付清房款,开发商也已经交付了房屋,所以这套房屋的实际产权应归你所有,你属于善意取得,依法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的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本案,你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但是需要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

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本案,如果法院裁定驳回你的异议申请,你就可以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需要注意的是,提出执行异议是提出执行异议之诉的必要前置程序。

3. 案外人如果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应当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将被执行人列为共同被告。本案,你应当以开发商的债权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留言或者微信咨询,律师微信lawyu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