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建筑工程、房地产业务
来源:合肥法律顾问网 2017-4-26 8:57:1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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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建筑工程、房地产业务
● 起草和审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合资合同,协助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和股权转让;
● 起草和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转让合同、租赁合同和抵押合同;
● 起草和审查房屋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合同;
● 起草和审查房屋的销售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及物业管理合同,并代表客户办理有关售楼合同、房地产租赁和抵押合同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登记手续;
● 就房地产的开发、预售、出售、出租、抵押、融资、建筑工程承包和施工管理等提供法律咨询;
● 为银行进行按揭业务提供法律文本和进行客户法律服务;
● 代表客户进行有关房地产的开发、租赁、销售、代理、抵押和物业管理方面诉讼和仲裁。
● 其他房地产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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