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法-我将用我的生命维护你的尊严
来源:合肥法律顾问网 2017-4-26 7:34:1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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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法-我将用我的生命维护你的尊严
各位尊敬的评委、各位律师同仁,大家好,我是安徽九德律师事务所喻钧禾律师,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律师法-我愿意用我的生命维护你的尊严》。
从1996年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颁布已经12年了,而如同凤凰涅槃“重生”的新《律师法》施行也已经2个多月了。面对新法推陈出新从实体到程序带来司法体制的变革,有与之相互配合职责的公安、检察、看守所等所涉主要机关依然如故,能欣然接受这新法洗礼而立竿见影的,凤毛麟角。诸多的消极回应,使历经十载的“变法”成果一时作了水中的月亮,可望而不可及!这“阳光法案”的终极受众,眼前真正能得以沐浴她第一缕阳光的,也是寥若晨星;想藉以此“普度”众生,则更需待时日。
记得几年前我办理一个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当时我帮犯罪嫌疑人提交了一个取保候审申请,但十几天过去了,公安机关没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后来我向公安机关询问,但办案人员听到后就笑了,他说:“我们从来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以一种不屑一顾和讥讽的口气对待我的询问,法律的尊严在那一刻被无情的蔑视!我当时觉得很是迷惘,在这样的现实环境下我不知道究竟是该嘲弄他的无知呢?还是该自嘲自己太过天真和幼稚。我担心我们来之不易的新律师法是不是也将遭受同样的命运
这一部新律师法承载了我们律师长久以来积累的期盼和希望,在这里我作为一名律师当然要感谢所有为这部新律师法的修订,并得以通过颁布实施而作出贡献的立法者、草案的拟定者、修订的提案者,以及无数为律师法的修改而奋笔疾书、奔跛劳碌的专家、学者和律师同仁们。这是律师法的进步但更多的是我国法制进步的重要体现!因为一个国家是不是法制国家也许只要看这个国家的律师地位和受社会重视的程度就可以判断出来。可能我们觉得面对这样一部律师法有几份欣慰也有更多的惆怅,但哪怕是再小的进步也是律师们该欣喜的。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随着我国推行宪政帷幕的拉开,司法改革的步步深入,新律师法与时俱进,它高瞻远瞩地修订到出台的那一刻,让整个司法界哗然,更令我们所有执业律师人人有击缶而歌的冲动。新律师法在体现了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律师基本权利获得法律保障的同时,其前所未有的立法赶超意识,不啻宣告了中国律师发展新时代的到来;同时也可预见地表明未来几年我国所有相关的诉讼制度基于新律师法修正完善的力度,是中国新一轮法制体系建设的伟大序言!这可谓中国法制史上的一次“大手笔”!这样的立法开端,使我们有理由相信这部律师法不但承载了崭新的法律价值更蕴含了丰富的社会价值,蕴蓄着旺盛的活力,在现阶段为开创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新局面打开了一个“窗口”。其意义重大而深远,已成为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的又一个里程碑。
以此而言,新律师法代表着中国律师前进的一小步,更是彰显了中国公民权利保障迈出了一大步。“万里王程三峡外,百年生计一舟中。”2008年是中国法治的第30年,也是中国律师新法“破冰”发轫元年。这一路走来,积雪消融,风寒料峭,“千里江陵……万重山”中,已让我们感觉到了些许春暖花开那迫在眉睫的气息,如今“轻舟已过……”,严冬即将过去,这属于中国律师的春天还会遥远吗!
律师执业的道路是艰险而曲折的,但如果我们手中拥有真理却屈服于社会的现状不为真理而争辩,那我们还有什么颜面来从事律师这个注定为真理而生的职业!律师法是我们自己的法律如果我们不去尊重它谁又会尊重它?大哲学家苏格拉底说过“恶法也需遵守”更何况这样一部给予我们信心和力量的正义之法,所以我想大声的告诉全世界:律师法-我愿意用我的生命维护你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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