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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买房协议给小孩,现在离婚还可以要求分割吗?

来源:合肥企业法律顾问网 2018-12-4 10:03:1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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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买房协议给小孩 现在离婚还可以要求分割么?

2018113001号咨询案例:我和我丈夫婚后在合肥共同买了一套房子,但房产证上只有我丈夫的名字。买过房子后,我和我丈夫还签了一个协议,协议的内容是这个房子是给我们的小孩买的,现在我们要离婚了,这房子还是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么?我还可以要求分割这套房子吗?

 

喻钧禾律师解答:

1、首先,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你们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2、你和你丈夫之间的协议是一份婚内夫妻财产赠与协议,该协议如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当然是有效的;

3、这份协议对于双方都是有约束力的,除非双方离婚时协商一致变更或者撤销;

4、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赠与协议生效后你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比如离婚后无房居住又无钱购买或者租赁住房,严重影响了你的生活,那么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可以要求撤销夫妻赠与协议,再将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