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设计图案被别人盗用,我可以告他侵权么?律师费可以让他支付么?
我的设计图案被别人盗用,我可以告他侵权么?律师费可以让他支付么?
第2019031301号咨询案例:我在2018年6月份曾设计了一个石材雕刻图案,同年8月份我将这个设计图案委托一家代理公司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了版权登记,拿到了版权登记证书。但最近我发现有人未经过我的同意就使用了我设计的这个图案,而且将这个图案印刷在自己的商业广告上进行宣传牟利。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我能否追究他的侵权责任,如果委托律师的话,律师费能否要求对方支付?
喻钧禾律师解答:
1、著作人无论作品是否发表,是否登记,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产生,所以,你依法享有该图案的著作权;
2、以盈利为目的,将他人设计的图案印刷在广告上进行宣传的行为,既不属于法定许可使用情形也不属于合理使用。所以,他人既未经过你的同意又无其它使用法律依据,用你的设计图案进行商业宣传,明显侵犯了你的著作权,你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追究他的民事责任;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所以,权利人为维权支付的合理调查、取证开支和律师费都可以要求由侵权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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