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公民订立书面遗嘱律师见证业务
案情介绍:
汤某和吴某同龄今年都是67岁,养育了3个子女,老大、老二都在外地工作生活,平时对两位老人疏于照顾,只有老三在身边,平时生活、病痛的都是老三在照料。老两口有一栋自建的老房子,因为年代久远也无法办理房产证。老两口协商决定在自己去世后这栋老房子就给老三,为了防止此后产生纠纷所以就打算办理一份公证遗嘱,但到公证处一咨询,公证处却答复说没有房产证就不能办理公证遗嘱。
夫妻二人遂找到本所喻钧禾律师委托办理书面遗嘱律师见证,喻律师经过案情梳理、审查可以确认如下事实:
1、夫妻二人意识清晰,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作出遗产处分的决定未受到欺诈和胁迫;
3、该决定系两人真实意思表示;
4、房产未能办理房产证是历史遗留问题,并不代表房屋产权不合法。
最终,喻律师依据合法、规范的律师见证程序为两位老人办理了遗嘱见证,并出具了《律师见证书》。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证遗嘱已经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当存在多份遗嘱时,不论最后一份是否经过公证处公证,都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民法典》删除了《继承法》中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体现了对立遗嘱人去世前最真实意愿的尊重。打印遗嘱、录像遗嘱被认可,让公民订立遗嘱处分自己的遗产更加方便和快捷,打印遗嘱可由专业律师进行草拟,用词更加专业和严谨、没有歧义,让遗嘱更容易得到执行,避免分争,让公民的身后事不再是闹心事。
附:委托律师办理遗嘱见证程序
1、委托人与律师签订委托协议;
2、提供委托人、立遗嘱人、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证明、遗嘱所涉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
3、律师根据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起草书面遗嘱;
4、在律师见证下立遗嘱人签署书面遗嘱;
5、见证律师制作律师见证书,一式三份,交给委托人或者遗嘱受益人一份,立遗嘱人一份,律师事务所所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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